近日,安康市石泉县后柳镇及时化解一起长达12年的劳动纠纷,为3名当事人追回薪资5000余元。
2006年李某在延安市包揽了建筑施工工程,同村的肖某、何某、魏某一同前往务工,后因为多方面原因李某亏损,一时之间无法支付肖某等人的工资报酬。经李某与肖某等人协商,肖某等人同意在李某手头宽裕之后支付薪资。
事情一晃过去了12年,期间肖某等人多次找李某讨要工资,但李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义务。肖某等人出于情面也迟迟未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直至2018年1月14日,肖某等人找到后柳镇政府,希望政府能帮忙讨回自己的血汗钱,镇政府及时受理并进行了调查。并于2018年1月16日在村调解中心对李某与肖某等人的劳资纠纷进行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指出,由于肖某等人未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88条规定,肖某等人想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已丧失胜诉权。考虑到双方事实存在的债务关系,建议双方从诚信、友善的角度自觉履行义务、合法维护权益,并希望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此事,双方当事人对工作人员建议均表示同意。
在双方当事人的支持下,调解工作顺利展开。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当事双方就纠纷达成了一致协议,李某当场支付了肖某、何某、魏某3人的工资5000余元,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