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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两村民因土地结怨近30年耐心调解终握手言和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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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过石泉县司法局驻村脱贫工作队的耐心调解,一场长达近30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当地平安稳定及整村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

事情还要追溯到1989年,村民杨某和谢某家仅一河之隔,可是因为林地和耕地相互占用而引发矛盾,虽然经过镇、村多次调解,无奈两人均坚持自身利益互不退让,矛盾越来越大。杨某更是多次上访,要求谢某退还占用土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711月,谢某在争议土地上种上魔芋,杨某见状进行阻止,双方剑拔弩张,一场械斗一触即发。驻村脱贫工作队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给双方讲法说理,制止了事态进一步扩大。脱贫工作队结合近期开展的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将这起纠纷列为重点进行调解。可是调解工作进行到一半时,因为证人和证据两人又产生分歧,导致调解暂时中止。在进一步做好两人思想稳定工作后,工作队决定另选时间进行调解,双方表示同意。

此后驻村脱贫工作队针对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走访,固定了相应证据,对有争议地块进行勘察测量,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驻村脱贫工作队首先对调查事实进行了说明,梳理了双方纠纷产生的原因,矛盾发展脉络,同时指出,《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八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当事人向有土地登记权的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

经过驻村脱贫工作队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肯让步,最终达成协议,存在争议的两处林地、两处耕地使用权均归杨某所有,杨某需一次性支付谢某相应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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