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11月24日,紫阳县司法局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共120余人,在紫阳中学多功能厅开展了为期一天半的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开班仪式上,县司法局局长朱永平强调,广大人员调解员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本次培训,不仅要熟练掌握调解技巧,而且要将党和国家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部署贯彻到具体的人民调解工作中,要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培训会上,县人大法制委副主任王西兵向参训学员就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依法治国方略做了专题讲授,并对《陕西省人民调解管理服务办法》进行了解读;陕西汉水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先波讲解了法律知识和人民调解工作技巧。培训期间,县司法局还组织参训学员观看了大型普法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
通过本次培训,有效提高了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参训学员们一致表示,要将此次培训内容运用到调解工作中,将“讲情、讲理、讲法”有机结合,做到“矛盾发现在萌芽、纠纷化解在当下”,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