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社区矫正人员主动接受矫治,2017年10月13日上午,岚皋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共同举办了一次全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8点30分,全县在册的54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及12个镇的司法所长,在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的带领下,首先参观了县看守所,感受了高墙内外生活的差别,体会来之不易的珍贵自由;9点—10点,在双创十二责任片区,片区内部分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各司法所长与社区服刑人员一道,进行了卫生清扫捡拾垃圾公益劳动;10点—12点在县司法局会议室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在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活动上,县社区矫正办主任赵勇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给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考核奖惩、教育矫正、请示报告等工作操作细节及流程;县检察院刑罚执行科段祖惠科长就社区矫正刑罚规范执行法律监督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做了重点强调;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马力就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管控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司法局局长陈前安对本次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总结,语重心长地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做了“真心学习,自我升华;心存敬畏,遵规守法”的讲话,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出了“尽职尽责,勿踩红线”的工作要求。活动最后,司法局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发放了法治宣传材料,并请他们在司法局食堂与工作人员共进午餐,增进他们与工作人员的关系,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政府的关怀。
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法治观念和道德素质,让他们进一步了解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其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管理有着良好的教育作用;同时强化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对其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的培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