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农商银行与石泉县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分别签署了《公证合作备忘录》和《不动产评估登记合作备忘录》,进一步简化程序,支持企业降低贷款成本,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县域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根据备忘协议内容,群众或中小企业在石泉农商银行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的,经有效价值评估和双方认可的不动产,双方要加强沟通协作,限时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农商银行对300万元(含)以下的不动产抵押贷款,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其价值评估农商银行可自行开展,且不收取任何评估费用,减少客户融资成本。该县公证处与农商银行正式开办借款合同公证业务,并对公证相关费用予以优惠。石泉农商银行将充分利用自身的服务资源和产品优势,简化信贷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石泉县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农商银行这一举措,体现在支持“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上利益具有广泛一致性,不仅是业务上的创新,更是落实“五个扎实”、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真正解决了客户贷款时限长、费用高以及异地公证时间长等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