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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迅速落实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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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贯彻落实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精神,近日,石泉县司法局迅速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学习落实,切实加强公证质量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立即组织公证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及有关案例,敦促工作人员领会文件精神及规范执业的重要性,以近期全国各地公证机构所发生的违法、违规公证案件为鉴,具体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二是对照“五不准”措施的具体要求,确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证质量检查专项学习整改活动,对“五不准”所涉公证事项的办理情况,受理阶段的审查情况,审批阶段的核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自查,严格排查公证执业隐患,坚决杜绝办理“五不准”所涉的有关公证案件。三是以“五不准”措施的出台为契机,结合公证机构改革,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推动身份审查及公证核实、审批等程序规范。四是将《“五不准”通知》文件要求制作成固定宣传栏上墙公示,并制作成宣传彩页,发放给前来办事的当事人,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县局要求,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和灵魂,全体公证员要把“五不准”时刻贯穿到办证的各个环节当中,坚守法律与道德的底线,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为促进石泉经济发展,维护群众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发挥好公证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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