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群的地方,就有矛盾存在,需要及时排查化解,才能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石泉县在新民风建设中,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纠正社会不良风气的主要着力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律和道德素养,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让村风民风在一件件矛盾纠纷化解中迅速转变。
张易是石泉县148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今年他被派往城关镇太平村担任法律顾问,在进村走访的第一天,就接到村民罗某的诉求。经过了解,原来在三年前,罗某的邻居陈某在烧地边杂草时不小心引燃了他的林扒,双方发生纠纷,林业部门经过现场勘验、测量、调查后,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认定,陈某过失烧毁林地一事为轻微违法行为,不适用继续追责的范畴,作出不予处罚陈某的决定。这一下子让罗某感觉自己吃了大亏,先后到镇、县级多个部门不断上访,扬言要为自己讨回公道,推翻林业部门所作的决定。
在耐心听完罗某的讲述后,张易对他进行了安抚,列举出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说法,指出他反复上访的错误做法。在张易的开导下,罗某终于吐露出自己多年上访的真相,原来这些年只要他一提到这件事就有村民进行耻笑,说他没用,不敢向陈某索要赔偿,还有些村民在他的背后指指点点,导致他每天精神恍惚,产生了抑郁情绪,于是走上了四处上访讨公道的路,为村上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一个地方要想发展,首先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有赖于良好村风民风的建立。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帮互助,这才是民风形成的根本。而今年3月市委提出的“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正是彻底改善乡村民风的有效举措。
“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紧紧围绕村和万事兴的中心,化解好邻里矛盾纠纷,促进良好的村风民风的逐步形成和树立。”石泉县城关镇太平村党支部书记杨荣军说道。
为彻底改善民风,解开罗某的心结。2017年4月,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召集下,林业干部、包村脱贫工作队、法律顾问以及部分村民来到村委会,公开调解这场纠纷,在张易和村调解员的说理说法下,罗某和陈某当场言和。通过以案说法,不仅抚平了当事人的心灵创伤,也教育了广大村民尊崇道德,遵守法律,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罗某说:“为啥最后我转弯不告状了呢,80年以前我们大家一个锅子里吃饭,现在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打官司告状,都是不想互相退让导致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们把以往不愉快的事都丢了,甩了,不再去计较这样就好了。”
从去年开始,石泉县就结合脱贫攻坚开展法律扶贫,为74个重点贫困村配备了法律顾问。今年又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以司法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人员为补充,选调79名熟悉法律知识、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为全县161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这些法律顾问通过开展到村值守、法律体检、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走访社区服刑人员、指导村(社区)开展依法治理等工作,有效促进了村上的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使得很多以往棘手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村风民风也焕然一新。
石泉县城关镇太平村法律顾问张易说:“在太平村担任法律顾问,我首先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平安稳定为突破口,促进村风民风的好转,在村上制定村规民约时,我及时提供法律意见,让村规民约既能管得住人,又不逾越法律界限,通过介入村上的矛盾纠纷化解,有效地遏制了不良风气在村上的蔓延,促进了村上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