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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法律援助工作再获省级表彰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2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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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对全省48家单位和52名同志分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旬阳县妇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陕西达衡律师事务所李雁林同志分别获此荣誉。

近年来,旬阳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举措,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在全县21个镇、妇联、公检法等部门成立2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服务困难群体,倾心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工作过程中,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采取案件回访、优秀案例评选等方式对法援案件进行跟踪问效,问责,彰显了法律援助维护稳定的社会职能。

据悉,2016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66件,其中刑事案件43件,民事案件323件。今年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0件,其中刑事案件24件,民事案件186件。案件回访群众满意率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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