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立足县情,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三大任务和“五化一保障”要求,狠抓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质量,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67名,目前在矫71名,没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了社会长治久安。
领导小组责任夯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成立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公检法司以及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石泉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政府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与各镇签订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县综治委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县综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矫正中心力量增强。县编办将原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收回7名,组建县社区矫正中心(执法大队),并将县社区矫正中心按照副科级单位进行设置,目前已报送市编办审批。同时将省市下达的用于补充县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的政法专项编制2名全部用于社区矫正中心(执法大队),使全县社区矫正机构编制达到9名(目前实有工作人员6人),负责指导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专业力量得到补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专职心理咨询师1名,聘请兼职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各1名。专职心理咨询师对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全程的心理评估、咨询和治疗,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社区矫正“网络心理聊天室”,实行网上一对一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及时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疏导工作,对心理评估为异常的对象及时由心理治疗师诊治。
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依托池河镇嘉晟农业、城关镇华明商贸等爱心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2个,指导帮扶创业28人,培育创业示范户8 户。和石泉规模最大、会员人数上千的4A级民间公益组织义工联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公益劳动基地,积极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活动,优选20名骨干会员成立社区矫正志愿服务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法治宣传、敬老爱老、三创服务等非执法类志愿活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公德心,修复社会关系,矫正效果非常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