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决定,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石泉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也是继2012年该县司法局干部刘志莲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后,石泉县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再次获得的一项国家级荣誉。
近年来,石泉县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0个,专兼职调解员900余人,每年化解矛盾纠纷1300余件,使许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为党委政府分了忧,为人民群众解了难,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三宜”石泉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积极发挥作用,强化基层基础,在全镇34个村、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5名、1000人以下不少于3名的标准选配好人民调解员,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五有六落实六统一”规范化管理标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还针对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完成案件大小、完成质量进行奖补。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全镇近三年内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23件,创造了连续三年无个人极端事件、恶性刑事案件、群体事件发生的良好记录,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