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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扶贫先从思想“扶”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2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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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的‘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编的好,浅显易懂,我们一看就晓得哪些能做,哪些不该做......”,近日,石泉县饶峰镇新场村公布了《新场村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新场村村规民约十要十不得》的管理规定,制定硬性措施促进文明新风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受到村民的交口称赞。

这也是包抓扶贫的石泉县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指导该村根据实际制定的最新“村规民约”。 饶峰镇新场村山大沟深,是石泉县最为偏远的山区贫困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小组初步评议、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上报、镇级复查核实、镇级公示上报”的“七步走”战略精心开展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遵循“九条红线”原则,落实好“十条铁规”,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贫困户对象核实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精准无误。

在扶贫对象识别过程中,县司法局也发现,部分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自主创业、艰苦创业氛围不浓,畏难情绪始终困扰着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县司法局积极排查,对症下“药”。针对村民对居住环境的自卑思想,县司法局从基础设施改善入手,协调新建集中安置交钥匙工程两处,安装文体设施,对4条道路实施水泥硬化,实施人饮工程2处,协调新建移动手机信号塔,同时对村容环境进行整治,逐渐建成“美丽新村”,树立村民自信。针对依赖思想严重问题,从产业脱贫出发,为每一户贫困户量身定制产业发展计划,因地制宜发展烤烟、核桃、魔芋、辣椒等经济产业,确保贫困户增收致富。

县司法局还注重加强对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采取新措施、新方法,利用“村规民约”“文明行文规范”等约束机制,精准解决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思想问题,真正从思想根源“扶”起,共同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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