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石泉县司法局与石泉县义工联签订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合作协议,这也是该县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四个三”活动中的重要创新。
近年来,石泉县按照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总结出“刑罚约束、价值引领、亲情感召、心理矫正、实践养成、雨露滋润”六位一体工作法,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2017年,石泉县结合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开展,围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三大任务,确定以“三分精准管理、三线综合发力、三化增强保障、实现三个提升”的“四个三”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在具体工作中,县司法局大胆创新,积极引入石泉义工联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石泉义工联成立于2014年12月,为安康市AAAA级民间公益组织,现有预备会员1300人,骨干会员87人,具有强大的社会服务能力,在双方多次协商下,达成社区矫正工作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石泉义工联将积极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组织服刑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指派有专业技能和帮教能力的志愿者进入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小组,直接面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困难和出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教育学习和志愿服务,通过组织参加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岗位、提供技能培训、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社区服刑人员修复社会关系、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