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石泉老两口无人赡养与子女对簿公堂大儿子扬言将命还给父母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5 09:58
分享到:

“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子女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近几年来在农村不赡养老人的现象越来越多,这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石泉县从2016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扶贫工作,对161个村、社区都派出了法律顾问,在法律体检中,发现不少老人无人赡养。针对这种现象,石泉县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会同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预防和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石泉县148法律服务所工作者杨帝楼,已经从事了25年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去年起担任喜河镇大雁村法律顾问,在走访调查中,他发现该村两位70多岁的夫妻有多个子女但是却得不到赡养,现在依然住在随时可能垮塌的房子里,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

看到老人的这种状况,杨帝楼和镇村干部多次找到老人的子女,要求他们尽到赡养义务,但是他们置之不理。杨帝楼说:“他有三个儿子,有两个女儿,其中死掉一个,有三个儿子在家中,但是他们互相推诿。”

“我们这现在有病了,实在是没办法,干不了,没法生活。”据老人讲,他们现在主要靠每人每月几十元的养老金生活,有时靠邻居和亲戚的接济度日。因为进行了多次协商,耗费了大量时间仍然毫无结果,杨帝楼建议老人进行诉讼,并由自己进行代理将老人的子女告上了法庭。119日,石泉县人民法院后柳法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而在法庭上老人和儿子的唇枪舌剑让人大跌眼镜,几个儿子除了推诿扯皮之外,老人的大儿子甚至还叫嚣当场把命还给二位老人。案件审理了4个小时,仍然没有任何进展,四个子女没能在父母的赡养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杨帝楼说:“庭审当中延续了四个小时没有任何进展,我们对几个儿女感到很无语……在尽孝上我认为三个儿子有能力但没有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本打算进行庭上调解的法官最后只能改为进行判决,由每个子女每月承担老人生活费250元,生病住院费用由四人均摊,并且从现在开始由三个儿子轮流照顾老人的生活,每次照顾六个月,可以说这起赡养纠纷也以法院宣判而告终。

而针对农村出现的赡养纠纷,石泉县司法局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司法局副局长徐元洪:“石泉县针对这一情况,开展了农村精神文明“四个三”工程,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其中,县司法局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牵头部门,结合业务职能顺势而为,将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读本,全方位地开展了赡养老人普法宣传教育。”

另外石泉县给每个村配备的法律顾问,坚持每周至少在村上工作一天,进行法律体检,也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徐元洪说:“一方面组织律师和公证人员,法律工作者等,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积极预防赡养纠纷,另一方面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纠纷,对调解无效的提供法律援助来帮助空巢老人,同时利用互联网+开辟网上绿色通道,打通了处理赡养纠纷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教育引导、道德监督、社会关爱,政府兜底,法律保障的系统助老养老保障工程。”
   
目前,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石泉县还没有发生一起因为赡养而引发的非法上访事件,保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基层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要多采取公开审理的办法,真正起到震慑和教育的作用。

另外,石泉县还在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开展了传统教育,用道德的力量来感化人。法律服务工作者杨帝楼说:“推进和弘扬道德,比如说有些地方兴起的这个小儿经,孝父经,弟子规这类的,通过这方面加强社会的氛围,亲戚朋友家族对某一件事情的抨击这样一种氛围……从目前来看,我们毕竟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律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法律也万万不能,在赡养这个问题上,一方面是道德一方面是法治,双轨制。”

父慈子孝是中国家庭崇高的伦理准则,而赡养老人不仅仅是道德的要求同时也有法可依,但凡还有办法,没有哪个父母愿意和子女对簿公堂。我们也相信没有人愿意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终身遗憾!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