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后柳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长达十一年的山林权属纠纷。
事情得从2006年说起。家住石泉县后柳镇金齐村的范某通过村委会购买了一块林地,这块林地正好和邓某林地交界,但因为当时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地指明边界,所以此块儿林扒一直存在争议。时至今年年初,邓某在存在争议的林扒内砍柴,并砍伐柏树2棵,范某予以阻止,双方因此产生争执,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效,闹得不可开交。
为确保双方矛盾不再升级,包村干部当即与镇司法所取得联系,汇报此情况。镇司法所迅速协调金齐村调委会一同处理此事。调解前期,司法所和村调委会干部对村组老干部和知情群众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存在争议的林地进行现场勘察,在理清事情原委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在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再采取过激行为情况下,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村调解室再次进行调解。
调解人员根据搜集到的材料,认真分析,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林权证和其他材料以及实际情况讲事实、摆道理,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到场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耐心疏导,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友邻和睦、充分协商的原则,最终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了和解,签订协议。这场存在争议长达十一年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