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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法治雨露润民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1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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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石泉县委、县政府一班人带领全县18万人民群众,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和“法治石泉”工作。石泉县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逐渐增强,全县社会大局日趋和谐稳定,治安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到98%以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升,连续六年荣获全省信访“三无”县,成为全省平安建设、维稳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石泉县位于陕西省南部、安康市西部,北依秦岭,南临巴山。全县国土总面积1525平方公里,辖11个镇,总人口18.2万。党的十八大以来,石泉县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法治石泉”的声音越来越响亮,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关键少数带头 厉行法治成为风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要求,是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严守法治原则,一切依法办事,才能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交出人民群众认可的答卷。

2016年9月份,石泉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后,县人大法制工委主任方绪周更加忙碌了。除了人大工作外,他还时常受邀到各机关单位,为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专题讲座。在他看来,这凸显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意识的变化:带头崇尚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显著增强。

“新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2016年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中,面对《行政诉讼法》中的问答题,拟任中池镇党委副书记的张会军轻松地写下了答案。为了准备这次严格的闭卷考试,张会军专门找来法律书籍,系统地学习了一个多月。他在这次考试中获得98分的好成绩。

为提高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培养自觉学法用法意识,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依法治县办坚持以考促学,在全省首创实施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是否合格与领导干部任职使用考核直接挂钩。“法治理论考试不可怕,不懂法、不用法才可怕!”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的推行,让很多干部逐渐从学习中提升了对法律的认识,越来越感到学法懂法的重要性。

2015年以来,该县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对象的范围,从科级领导干部延伸到广大党员干部,修订完善了干部学法读本,进一步加大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力度,激发了全县干部学法用法的热情。全县1280名干部都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刚性的测试制度和量化的测试分数促使干部自觉学法守法,考试不及格率在1%以下。

该县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指标”,在考核指标设置上更加突出法治工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关键性环节的考核权重,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法治建设中的“指挥棒”作用。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识别干部的“试金石”,在考察识别干部时,注意多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以鲜明的用人导向体现对干部法治素养的要求,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在普法工作中,石泉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将五类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分解落实到五个责任部门牵头实施,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县委2016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县人大对普法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听取专项报告,县政协组织专项视察调研,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为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的落实,县政府还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建普法讲师团。并编印针对干部、村居民、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材,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提供专业教材。

依法行政引领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前不久,石泉县司法局干警阮俊再次来到中池镇政府,他已经成为这里的常客,他是中池镇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 2016年,石泉县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干警中遴选了14名人员,组成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专家库,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自行从专家库中选聘法律顾问并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的法律顾问针对本镇、本部门重大决策、行政管理中的涉法行为和政府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同时通过一些具体的涉法案例,以案释法,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

陕西奇声律师事务所的陈长建被聘任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和他一起受聘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都是当地知名的法律工作者,他们将轮流列席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列席会议、专题评议等方式,帮助领导干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提高政府行为的合法性。

而最为石泉人津津乐道的是,该县将法律顾问制度延伸到基层,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在全省率先为全县74个重点贫困村配备了法律顾问。

中池镇军民村是个1000多人的大村,村情复杂,陕西奇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平以前在县司法局工作过,有着几十年的基层调解经验。被指派到军民村担任法律顾问的第一天,就有村民找到刘平,请他帮忙调解一起因土地置换产生的纠纷。刘平了解情况后,就土地转让的相关法律向当事人进行耐心讲解,积极化解矛盾,最终双方和解。在法律扶贫工作中,石泉坚持法治宣传、法律体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矫正帮教与精准扶贫“五个结合”,针对村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实施法律服务便民举措。

“我们明确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建立了聘任、管理、考核等制度,来保证工作高效开展。”石泉县司法局长高德铭说,有力的制度保证了工作快速推进。如今,无论是在石泉经济建设主战场,还是在各村脱贫攻坚工作中,到处都有法律顾问的身影,他们积极充当县、镇政府及村委会的“智囊团”,为基层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着基层社会平安稳定。

为使依法执政落实有力,石泉县政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依法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法律论证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公开听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以及决策跟踪反馈、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石泉县政府常务会议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在网上公示重大决策听证8件,对全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进行20次清理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先后组织13期3800余人次参加“石泉县行政执法培训班”培训和考试,执法部门执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

司法机关示范 确保法治为民服务

 “实在是太方便了,这免去我来往奔波之苦。”近日,身在珠海的石泉人小蔡在手机上欣喜地发现,以前关注的“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上有了“网上办理”接口,而她这几天正在为回不回家办理委托公证而纠结。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注册进入网上办理程序,并按照提示提交了相关申请,没想到在半个小时之内,她就收到来自石泉县司法局的电话,告知她公证办理已经进入出证阶段,请她携带相关证件到石泉县司法局领取公证书。

正是为了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成本高的问题,石泉县司法局今年着手研发了“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该平台是集PC版、WAP版、微信版为一体的“法律服务”系统,实现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与服务对象的无缝对接,将服务群众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通过数据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赋予了法治石泉建设互联网思维模式。

不仅如此,在法治便民措施上,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各出其力,按照法治石泉建设要求,创新方式宣传法治理念、彰显公平正义、服务经济大局、维护社会稳定。

2015年3月份,在城关镇北街社区,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现场公开审理了一起三人合伙诈骗案,100多名群众在场旁听本次庭审,这也是县法院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巡回审判的第五例。

在法治建设实践中,县法院针对地处基层农村的特点,在审理案件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依法开展巡回审理案件,实现法官与群众“零距离”。通过巡回审判,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促进了当地农村和谐发展。

为切实优化诉讼服务,实现司法便民,县法院在立案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加强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法律咨询、案件查询服务,发挥诉讼服务中心“门诊式”一条龙便捷服务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县检察院实施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制定贯彻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县公安局推行“一站式”服务,落实公开承诺、公开处理、公开答复、公民诉求受理凭证等执法服务制度。司法局整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组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了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切实让广大群众接受到公开、透明、便捷的法治“阳光”普照。

近三年,石泉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减免诉讼费189万余元,对确需救助的执行申请人、刑事受害人和信访当事人提供各类救助金合计85万余元;同时打击了一大批“黄赌毒邪”案件,净化了社会风气,让石泉在法治的轨道上快速前进。

法治教育奠基 发展环境日益优化

“这样的法律知识讲座要经常搞,既通俗易懂、又贴切实际,不但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还能掌握农村常用的法律知识。”石泉县曾溪镇辖区的县人大代表罗大明在参加了镇上组织的法治讲座后说。

一直以来,石泉县都格外重视法治宣传教育,主要领导认识也很精准: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法治环境才是最佳的发展环境。一个地方要发展,首要的条件就是要稳定,而要稳定必须紧抓法治建设,抓法治建设必须抓好宣传教育这个基础。

石泉县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治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开办了“法治石泉”广播电视专栏,还开通了“法治石泉”普法微信、微博、网站等。特别是依法治县办主办的“法治石泉”普法微信,除定期推动普法信息、法律法规外,还可以在线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人民调解等法律相关业务,实现了法律服务一点通。同时还通过建立法治宣传橱窗、灯杆旗、法治墙、法治文化广场等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生活各个方面,石泉基本形成处处见法、时时学法的立体式普法格局。

在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上,石泉县紧抓“法律六进四到”,即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到工地、到车站、到商场、到市场。通过发放普法资料、开展法律讲座、举行法律知识竞赛、放映法治电影、演出普法文艺节目等方式将法律鲜活地送到群众身边。

针对不同人群,石泉县法治宣传教育因人施策。把法治教育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校培训计划、公务员培训内容,作为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前考试的重要内容,突出宪法、行政法等公职人员常用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公职人员学法积极性。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和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人员联系企业制度,重点加强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以点带面,减少农村普法盲区。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切实将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融入到各单位日常工作中去,做到在普法中创建,在创建中普法。围绕三创、精神文明建设、镇村综合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疑难信访案件等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治宣传队深入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县镇两级都建立了政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开展服务群众工作,在为群众代办事项的同时做好法律宣传和政策解释。

石泉每年都会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近500场次,如今,在石泉城乡,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居民社区、乡村院坝、田间地头、学校单位,一部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不再显得陌生。群众由过去的单纯学法变为有效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依法监督,提高了运用法律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达100%,公民的法律知晓率达到95%以上。

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了石泉经济社会大发展。近年来,石泉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处于全市第一方阵,在安康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实现了“四连优”,20多项创新经验被中央、省、市认可并推广,荣获国家和省市级表彰奖励61个。(通讯员 高德铭 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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