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平利县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圆满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利县人民调解协会章程(草案)》、《平利县人民调解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平利县人民调解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新当选的会长杨兴煜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县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黎小平代表政法委对协会提出了工作要求。
平利县人民调解协会是社团组织,依法成立,依《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这个大局,围绕法治平利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个目标,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能量这个核心。
协会成立后,一是将积极开展工作,围绕民生、项目建设和社会发展建设。运用会员行业广泛的特点,及时掌握各行业稳定舆情,加强研判,主动作为,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将加强各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将健全规范镇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对镇村调委会和专业调委会指导,增强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维护属地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作用。加快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化解矛盾实际效果。三是将按照“会员之家”的模式加快建设,使各行业会员有纠纷、有矛盾找协会,会员之间相互帮助,达到资源整合、资源共享、合力谋稳定的格局。组织会员加强学习交流,参加培训和外出考察观摩,吸纳先进经验,提高会员调解能力。广泛开展调解能手、调解专家评选等活动,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调解协会之间决策会商、信息共享、情况交流和重大事项通报等机制,达到灵通信息资源共享。为建设中国最美丽乡村、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平安和谐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