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秉承“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理念,相忍为国、让利于民,创新发展、服务群众,争创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使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
坚定信念,服从大局
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三项机制作为当前重点,打牢学的基础,注重做的关键,抓实改的核心,以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研讨、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党员干部、专题党课廉政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知识测试、演讲比赛、评先评优为载体,从思想深处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争做“四个忠于”司法行政干警。围绕中心,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整顿,推行政府系统法律顾问专家库,投身社区治理“五大机制”试点,充分发挥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和司法行政干警在维护社会稳定、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发扬民主,增进团结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制度,注重发挥每一位干部职工的特长和优点,尊重和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调动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近年来全局30人次受到了县级以上表彰奖励,举荐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党代表候选人。班子成员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带头执行制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连续三年被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今年班子成员分别撰写的多篇理论调研文章在《政法天地》《法治陕西》《安康日报》等媒体发布,主要领导被省司法厅党组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关心重视教育好局长”。
规范管理,清正廉洁
2014年以来制定实施了19项工作制度并每年修订完善,先后制定下发了《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与县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法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诉讼活动中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制定了《实施干部激励、容错、保护、否决和能上能下措施的安排意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目标考核驱动,用督查检查严管,近年来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或受到错案追究,未因执法不当造成群众举报投诉或引发信访上访问题。
真抓实干,创新发展
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构建了立体式普法格局,新媒体普法走在全国前列,石泉县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县”。构建多元化大调解格局,新建提升12个专业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1021件,石泉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推荐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五化一保障”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示范县创建工作,实践总结了社区矫正“六位一体”工作法,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发生,受到省广播电台专题采访,并承办了2016年全市社区矫正现场会。研发运行“互联网+”综合平台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经验做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广。
扎根山区,为民谋利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被评为全省、全市规范化窗口和全省示范点、示范岗,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0件,为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总数800万元。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实现全县74个贫困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被确定为全省试点县,工作经验在全省进行了交流。2016年在推进法律扶贫的基础上,派出扶贫工作队和干部一对一在包联村开展脱贫工作,帮扶26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两率两度”连续三年稳步提升,进入全省前50名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