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石泉县对曹汉军等14名人员入选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专家库予以公布,这标志着法律顾问制度在石泉县得到进一步落实。
按照《石泉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规则》规定,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依据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资格公示的程序,经县司法局推选、县政府法制办审定,经公布后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实际,自行从专家库选聘法律顾问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2—3年。每名法律顾问的受聘单位原则不超过6个。法律顾问聘请后,需向县政府法制办和县司法局报备,各单位须在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法律顾问聘请的相关工作,法律顾问聘请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
石泉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专家库实行退出补充机制和定期公布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负责对法律顾问每年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退出专家库;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根据实际,由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审定后适当补充。专家库名单定期通过网站、下发文件的方式更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