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镇坪县司法局从建设一支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工作得力、管理规范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着手,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人民调解组织活动。
一是进一步加强调委会组织机构建设。在全县镇村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调整、充实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造册登记。整顿后,全县现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73个,其中县级2个、镇级9个、村级62个,兼职人民调解员433人,形成了覆盖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
二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除组织镇、村人民调解员参加省、市级业务知识培训外,县司法局每年巡回到各镇对基层人民调解骨干组织至少一次轮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是严格调解程序,坚持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五有”、“六落实”的标准抓好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今年在曾家镇向阳村、城关镇竹节溪村新建了2个标准化的调委会,目前全县符合条件的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四是投入资金1.5万元,为新成立的73个调解组织雕刻了印章,并制作了规范、统一的调解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