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石泉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七项制度,重点提出2016年底要实现全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
意见指出,石泉县各级政府及部门要牢牢把握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基本主线,狠抓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决策机制、注重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法治思维和能力七大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路径,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优化依法行政环境,努力为建设“三宜”石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意见将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的重要部分,要求充分利用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水平。由县司法局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建立以县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县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制定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事前防、事中控、事后补”工作机制,有效防范政府决策风险。各镇、政府系统各部门都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鼓励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石泉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还对法律顾问的聘请条件、服务职责进行了明确,将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或者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同时对法律顾问工作纪律作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