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后柳镇的贫困农民工熊某在后柳镇司法所的帮助下,成功拿到了医疗赔偿费65000元,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熊某在当地某旅游公司务工时摔伤,造成脊椎压迫性骨折,导致近期生活无法自理。熊某住院期间发生的住院治疗费及后期诊治费用巨大,其家庭经济情况根本无力支付,加之其文化水平低,确实无法独立完成维权行为。
后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得知此情况后,第一时间介入,在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后按照相关手续为其申请办理了法律援助,指定基层法律工作者为熊某全权代理,与用人公司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能够维护熊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搜集取证,并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对熊某的各项赔偿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协调商议。最终,涉事旅游公司赔偿给熊某各类医疗赔偿费用合计65000元,缓解了贫困户熊某巨大的经济压力,安抚了其受创心灵。
今年以来,后柳镇社治办(司法所)已经成功调处四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为两名贫困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受伤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8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