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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网聊男女“婚”后不合闹“离婚”诉调对接化纠纷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9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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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泉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共同调处化解一起重大情感纠纷。经过调解,被告李某自愿返还给原告武某礼金6万元,并由喜河镇司法所监督执行到位。

2012年,家住喜河镇的武某和李某经网聊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按照当地习俗自愿进行了定亲、订婚仪式,并于2014年10月按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在此期间,原告武某支付被告方礼金10万元,后因双方矛盾不断,不能继续在一起生活,故原告于2016年7月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婚约期间支付的彩礼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但被告以嫁妆为由拒绝返还全部彩礼。

诉讼过程中,双方就返还礼金金额产生严重分歧,开庭时男方情绪激动,扬言报复。看到这种情况,办案法官和诉讼双方代理人认为只有通过解开两人的心结才能彻底解决矛盾。为达到这一目的,县法院、县司法局决定运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本案,在法官、司法局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双方代理人共同努力下,反复为当事人从个人关系、法律规定等方面做思想工作。在工作人员深入浅出的说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感召下,双方终于同意调解协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人民调解书进行了确认。至此,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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