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今天来参加了培训,要不然将来自己违法了都不知道!”。近日,在石泉县组织的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会上,即将开业的某餐馆老板“老李”,一边走出会场一边说
这次培训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食品经营企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业主共计120余人参加了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要求食品经营者不仅要会“做买卖”,还得学法懂法,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当成经营过程中的“必修业务”来对待,唯有懂法、守法、敬法才不会犯法。这也是石泉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
石泉县在“七五”普法工作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普法主管部门指导、国家机关为主体的普法工作体系。全县各级承担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并列出党委部门、司法部门、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以及工会、团委、妇联和社会组织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