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市公证处办理“温情遗嘱”践行司法为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1 02:00
分享到:

办理遗嘱公证,对于市民来说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但近日,安康市公证处办理了一件遗嘱公证,却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市区王老太太来到市公证处,希望办理一份遗嘱公证。在办理的过程中,王女士向公证员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我想要依照自己的意愿来处分财产,但说实话,我很担心遗嘱的内容会引发儿女之间的矛盾。原来,王女士想要将自己名下你的一套房产留给无房居住的儿子,又害怕女儿因此而误解她。为了化解王女士的忧虑,市公证处经过了解,受理了她的申请,并为她量身定制了一份温情遗嘱

这份遗嘱不仅按照原有遗嘱模式,清晰描述了立遗嘱人的所属财产和分配结果,还在现场为王老太太录入了一段视频,以立遗嘱人的一段自述,其中包括对儿女的殷殷慈母情,对儿子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嘱咐儿子要尊重姐姐姐夫,要与姐姐和睦相处,互相帮扶,不要因为身外之物而冷漠了亲情。录制的过程中,说到动情之处,王老太太几次都留下了眼泪。公证结束后,王女士感到很高兴:这比以前我见过的遗嘱要温馨多了,一般来说,遗嘱只是冷漠地表达了对财产的安排,所以这也是我迟迟不立遗嘱的原因,害怕引发家庭矛盾。但这份遗嘱完全不会让我有这个担忧,看了我立遗嘱时说的话,我相信他们会理解我的。

温情遗嘱是市公证处今年新推出的一个业务样本,即在做好遗嘱公证的基础上,增加温情部分,以录像的方式让立遗嘱人把遗嘱背后的原因以及对继承人的期望告诉所有继承人,让遗嘱当事人将自己的意愿表达得更充分,也更有人情味,从而保证立遗嘱人的意思能得到很好地执行。

近年来,市公证处把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家事公证业务作为一个重点进行探索,积极发挥公证的家事非诉调解功能,针对办理遗嘱、继承、财产分割等与群众家事相关的公证业务出台了许多措施。对"家事"类公证采取一对一服务,办理家事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在私密的空间与公证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同时,实行数字化办公和科学化采证,实现公证全程录音录像,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纠纷,减少诉讼,节约司法资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