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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将法律服务送到脱贫攻坚最前沿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4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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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泉县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省法律扶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率先在全市将法律扶贫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为全县74个重点贫困村指派法律顾问,在推动全县精准脱贫工作的同时,把公共法律服务推送到社会治理最前沿。

     精心安排部署,服务贴近群众

火红的5月,正是农忙时节,石泉县司法局的干警阮俊紧张地准备一场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法治讲座。而在一个多月前,阮俊刚刚和城关镇枫树村签订了“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按照要求,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要保证每月到村服务1天,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而这次准备的内容,也是他到村服务的第一次。

由于参加工作刚满4年,阮俊更多的是学习和旁听,真正到村开展工作的实践经验还略显欠缺,但他表示不会有压力,因为在这之前,县司法局已经有很多次的培训,对法律顾问到村开展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指导。

阮俊只是石泉县选派到村的38名法律顾问之一,今年3月份,石泉县召开全面动员会,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及时启动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石泉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法律体检、参与人民调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等五项基本工作职责。为夯实工作责任,司法局实行包片责任制,成立3个工作队,由县司法局领导包联,股室包抓,组织全体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有一定法律基础和工作经验的司法行政干部,分别深入74个贫困村,逐村摸排情况,了解各村法律服务需求。

阮俊在接受指派后,已经连续到村2次,还随时和村上保持电话联系,掌握村上情况。在具体工作中,石泉县司法局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一个服务协议、填好一本手册、落实定期服务和定期工作报告两项制度。同时要求注重把法律顾问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结合推进,与当前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推进,与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紧密结合,及时了解村情,“对症下药”,确保工作质量。并建立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结果,做到工作台帐一次一记、一村一卷。目前石泉县38名法律顾问已完成和74个贫困村的对接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律师为主体、其他法律服务力量为补充,法律顾问服务精准脱贫和贫困村社会治理的法律服务新格局。

    做好“五个结合”,扎实推进求实效

石泉县在法律扶贫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于民,做好法治宣传、法律体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矫正帮教与精准扶贫“五个结合”,不断创新法律服务载体,有效对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针对村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实施法律服务便民举措。

张成刚,陕西奇声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石泉县开展的法律扶贫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他被指派为两河镇金盆、迎河、火地沟3个村的法律顾问,这3个村虽然在一个镇,但相互之间还隔着一段距离,张成刚主动克服困难,不提要求,驾驶着自己的两轮摩托车来往穿梭在3个村之间,为村上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3月29日,张成刚在金盆村开展对接工作时,了解到住所偏远的村民周某有法律需求,他不顾山高路远,步行到周某家中了解情况。原来周某是一名失明的老人,和未成年的孙女一起生活,老人的儿子于2015年5月因交通肇事死亡,受害方将周某列为被告起诉,要求赔偿,但周某自己生活都不能自理,根本没有赔付能力,为这事,老人整日以泪洗面,坐立难安。

张成刚了解情况后,立即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联系、协商,主动为周某提供法律援助,为她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帮她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周某指派了援助律师。

不仅仅是法律咨询和援助,石泉县的法律顾问在活动中还主动担任“法治宣传员、法治辅导员、纠纷调解员”,整合资源,采取定期、集中、统一开展活动的形式,在贫困村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法律培训、权属公证、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协助村(社区)组织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石泉县中池镇军民村是个1000多人的大村,村情复杂,陕西奇声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刘平以前在县司法局工作过,有着几十年的基层调解经验,刚刚被指派到军民村担任法律顾问的第一天,就有村民找到他,请他帮忙调解一起因土地置换产生的纠纷。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刘平将当事人叫到一起,就土地转让的相关法律向当事人进行耐心讲解,由于始终无法达成协议,刘平最终给出了两个解决方案,让双方都考虑一下。经过巧妙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件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纠纷得到化解。

石泉县在法律扶贫“五个结合”中,最特殊的莫过于将矫正安帮特殊人群管理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实现精准脱贫和矫正安帮工作的“双赢”,这是石泉县在贯彻司法行政工作“六项行动”中的主要做法。家住石泉县中池镇夹丰村的李某,因交通肇事被判缓刑,本不宽裕的家庭顿时雪上加霜,一家5口人的生活都很困难。被指派为中池镇夹丰村法律顾问的中池镇司法所长刘平安在了解了他家的情况后,对他持续开展亲情帮教走访,及时掌握他的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帮助他协调生产所需的肥料,联系包抓单位送给他30只鸡苗发展,又协调扶贫贷款帮助他发展养牛产业,如今李某的生产生活已经步入正规,他自己也有信心在今年脱贫。

针对今年的镇村换届选举活动,石泉县的法律顾问还帮助各镇对所包联的村进行法律体检,不仅做好政策咨询,还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选举环节中的法律问题。对农村“三委”、党员、村民小组长开展法治培训。目前协助村上起草法律文书30件,接受法律咨询600多起,帮助解决法律问题40多个,进一步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扎实推动了法律扶贫工作的开展。

强化基础保障,建立机制促工作

任何一项工作,没有好的机制保障,推动工作就没有抓手。构建功能完善、快捷高效的运行机制,是推动法律扶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石泉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了一些好使用、能管用的制度机制。

一是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机制。明确标准,兼顾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水平和经验,特别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法律顾问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建立了签约制度,精心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结对服务协议》,明确服务职责、内容、要求等,协议报县司法局和各镇司法所备案。

二是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驻村公示制度,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信息在服务的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开,对服务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建立定期入村(社区)制度,明确结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到村(社区)服务时间,确保每月到村服务1次以上,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建立重大事项应急制度,法律顾问对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宜,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向县司法局报告。

三是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机制。制定法律顾问下乡补贴制度,对往来车费施行全额报销,对到村服务的法律顾问实行伙食补贴制度,明确补贴申领程序。举办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发挥司法所在法律服务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有效调动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到村担任法律顾问的积极性。

坚持督查督办,人人献力树形象

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本职,服务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石泉县制定了一整套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坚持对该项工作的督查督办,以期将整体工作落到实处,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整体形象。

石泉县司法局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县局对相关股室、律师事务所和148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内容,按照分片包联工作机制的要求,统一部署、分片推进,各工作队队长为责任人,进行指导协调,及时解决问题,推广典型经验。为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扎实有效,司法局为74个贫困村制作了法律顾问公示牌,并配发了《石泉县法律扶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手册》,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宣传和考核。制定《石泉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采用分层管理、量化考评的模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施行“三级考核”,由村、居委会和属地政府对派驻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考核,经各镇司法所复核,由县司法局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审定。考核结果与补贴发放挂钩,有效确保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

如今,在石泉县的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到处都有法律顾问的身影,他们积极充当村委会的“智囊团”,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着基层社会平安稳定,充分发挥着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石泉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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