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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司法局2015年喜获两项殊荣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1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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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白河县司法局喜获两项殊荣经县人大代表对县政府各部门的测评,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2015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经各部门和乡镇推荐、县文明办专项考核检查,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

2015年,白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六大行动”,以“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方面有了新发展,取得新成绩,各项工作亮点纷呈,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地法治氛围。

全年县司法局共开展送法活动3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6件,接待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办理公证案件125件,办理公证法律援助9件;各级调解组织受理纠纷1421件,成功调解1392件,参与疑难信访案件处理47件,落实个案补贴951件,补贴金额5.01万元,累计培训人民调解员850人次;累计接收矫正人员215人,累计解除144人,开展调查评估40件,未出现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新建了两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共组织特殊人群参加技能培训8人次,落实安置1人;完成了县局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干部结对帮扶包建村贫困户19户,捐款3800元,引导培育产业大户种植黄姜200余亩,为包建村资助扶贫资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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