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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司法局再次荣获“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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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闭幕的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白河县司法局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2015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继2013年后再次获得此项荣誉。

2015年,白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六大行动”,以“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援助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各项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县人大代表对县政府各部门的测评中,再次被评为“人民满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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