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在石泉县城关镇司法所内,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按法定程序对社区服刑人员唐某进行解矫宣告,这也是今年以来该局依法解矫的第10名社区服刑人员。
解矫宣告仪式上,城关镇司法所干警对唐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作出了评价,宣读了解除矫正宣告书、发放解除宣告证明书,告知唐某及其家属、村(社区)在安置帮教期间所履行的责任,派出所对唐某进行了告诫。司法所按照程序与唐某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与家属签订安置帮教担保书,确保安置帮教期间不重新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石泉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规范性管理,严格执法程序,避免了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避免了脱管和漏管的现象发生,推动了全县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