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石泉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来到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对法律援助律师承办的王某赡养及财产分割一案进行旁听,这也是该局制定法律援助旁听制度以来首次旁听活动。
庭审过程中,承办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较为充分的代理意见,有针对性的运用法律知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旁听人员按照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的要求,对援助承办人的言行举止、代理表现、庭前准备情况、庭审效果、代理技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评议。对该法律援助承办人清晰的办案思路给予了充分肯定。
去年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要求,石泉县司法局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制定《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等多种措施,实现法律援助案前审查、案中旁听、案后回访全过程无间断的监督,有效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赢得当事人及社会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