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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西营司法所组织“两类人员”参加春节前集中学习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21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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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有效掌控刑满释放、社区矫正这“两类人员”思想动态,西营司法所于119日组织了“两类人员”参加春节前集中学习,该所全体矫正对象及已返乡的2名刑满释放人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要求:一是矫正对象一天24小时手机开机,一旦联系不上,就直接给警告处分;二是春节期间不得请假外出,除非就医,其他一律不批;三是不得参与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不得参与打架斗殴、吸毒赌博活动,不得酗酒闹事、酒后驾车;四是坚持学习不放松,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矫正纪律;五是观看一组法制节目,谈谈自己的想法及收获;六是要求矫正对象每天汇报情况,安置帮教人员按月来所报到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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