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石泉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05 12:59
分享到:

124,来自全县政法、经贸、教育、卫生、税务、交通、电力、城建等近40个单位,3百多名工作人员在县城樱花广场集中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12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日,同时是“六五”普法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为宣传和展示我县普法成果,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石泉建设,各参加单位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通过设立咨询台、架设音响设备、悬挂宣传标语、安放宣传展板、发放宪法宣传小册子、法制宣传资料、法制宣传年画等形式,大力宣传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及行业部门法律法规,布置在活动现场四周的法制宣传展板及咨询台前,前来参观学习和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

此次活动进一步带动了全县市民学习宪法知识,热爱法律,关心中国法治建设的热情,培养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活动现场向市民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宣传单近3万多份,法制宣传年画8000张,接待法律咨询2千余人。许多市民已习惯地将每年一度的“12.4”宣传日活动作为搜集法律知识资料,获取法律知识重要机会和渠道,深受欢迎。全县共有2万余人在这次活动中受到法制教育。同时,全县各镇、各行政执法站所在集镇当日也设点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全县上下一致,整体互动的热闹场景,极大地增强和提升了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