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汉阴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四个一”工作方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力促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
一是坚持每周一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平台暨GPS定位手机使用情况督导检查。掌握其基础信息录入情况,对信息录入不齐的,责令司法所限期补录,提高司法所提高信息化运用能力。
二是每月开展一次在矫人员电话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GPS定位手机正常使用情况,告知其服刑在矫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及权利义务。
三是每季度对司法所开展一次日常管理档案督导检查,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实地阅卷,现场点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纠正,促进社区矫正案卷规范化。
四是每半年组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提高在矫人员服刑在矫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除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实施的“双八小时”制度外,每半年县司法局还联合公、检、法对在矫人员进行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在警示教育活动前,先对在册人员进行点验,检查是否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在会上重申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规定和权利义务及违反规定应该受到的处罚,同时宣讲政策、法律、道德规范和身边的案例,增强其服刑在矫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强制性。
通过长期坚持“四个一”的工作方法,使该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