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石泉县司法局出台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以此促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该办法对补贴奖励范围和对象做了明确规定,对补助案件分类及文书整理作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案件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办法规定,全县各专业调委会和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所调解成功的案件,符合补贴奖励条件的,根据纠纷调解的类别、标准,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给调解员个人奖励补贴。对按照要求成功调解并分类及归档的,按一般性民间纠纷、疑难民事纠纷、重大民事纠纷、有效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四类标准进行奖励补助。
为切实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落到实处,司法局成立了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评审工作小组,对各专业调解委员会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上报的个案进行评审,确定类别,按补贴标准兑现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