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深入开展,石泉县司法局联合综治、民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工作组督促检查的重点为今年2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对象,并对已创建达标的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回访。督促检查紧紧围绕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民主管理细致扎实、管理有序;民主监督推进有力、卓有成效;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法律服务渠道宽广、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治安防控措施有力、农村社会稳定;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居)民安居乐业等9条标准,达到“六有”,即:有一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场所同设);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室);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个村务公开栏;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
检查结束后,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示范村(社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回访”,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及时予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