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平利县司法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了狠刹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和督查检查工作制度,重点纠正“四风”和整治“五股歪风”,并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作风、工作落实、工作纪律,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该局督查检查工作实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局党组组成三个督查工作组,定期对本系统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局纪检组负责问题收集,并向局党组汇报有关督查检查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督查值周制,值周督查小组成员原则上与机关防汛、维稳值班统一安排;值周领导负责本周之内的本系统督查检查工作,督查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时间自行安排,对发现的问题向局党组作出情况说明和初拟处理意见。
县司法局党组将对督查检查中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个人,当年取消评先晋优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