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好《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石泉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力克场地、人员、经费等多重困难,整合现有资源,按照省厅标准建立了“社区矫正中心”。
石泉县社区矫正中心位于县城杨柳社区,交通便利。中心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功能为一体,内设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就业指导室、心理矫治室、训诫室、档案资料室、检察室等。各功能室设置都别具匠心:宣告室、训诫室庄严穆肃,心理矫治室、就业指导室温馨亲合,教育培训室则设备齐全,教学两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主任、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做到管理规范,各负其责。该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将为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更好的监管服务平台,也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石泉县司法局将不断完善,创新管理,使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4月25日,县司法局首次社区矫正集中宣告仪式在新建成的社区矫正中心举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作人员在仪式上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训诫讲话,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服从矫正小组监管,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4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共计10余人参加了宣告仪式。标志着该县社区矫正中心正式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