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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构朳司法所践行群众路线妥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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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白河县构朳司法所深入基层群众,访民情、察民意、查找问题,注重实效。

20144月,构朳司法所干警在玉门村走访时发现辖区内刚刚刑满释放的人员陈某,曾因犯罪被判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多次减刑,实际服刑十四年六个月,于2014321释放。出狱之时,陈某身患重病,妻子早年前也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家里唯一的房子也已倒塌,现在陈某无户无地,成了“黑户”人员,临时寄居在单身的哥哥家中,生活十分困难。

司法所干警了解情况后,迅速将其情况向镇政府联村领导汇报,积极协调商议安置方法。在构朳镇政府的积极协调下,构朳派出所及时为陈某办理户口补录审批手续,陈某所在村委会也及时为其安排了住房、责任田,并根据有关政策引导其申请临时救助、农村低保。通过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有效地帮扶了一名身处困境的刑释解教人员,体现了安置帮教工作的人文关怀,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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