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儿子,三个百万,几次判决,七旬老母无人管。近日,石泉县中池司法所通过法制教育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让子女和老母亲重拾久违的亲情。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走访邻居、村干部,详细调查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原来刘某育有四子一女,如今都已成家立业,其中有三子家产逾百万。十几年前,因为与刘某性格不合,四子都不愿赡养刘某,导致刘某曾辗转附近的村子讨饭,在当时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石泉县人民法院还最终以判决的形式确认了五子女的赡养义务。现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刘某生活已不能自理,当年判决确定的标准过低,已经不能满足刘某现在的日常生活和医疗需要。
考虑到刘某的四个儿子对她成见很大,且曾因为赡养问题对簿公堂,更加深了母子之间的隔阂,司法员先分头做各个子女的工作,又把家里的亲戚、邻居召集在一起,进行现场调解。司法员一边从《宪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角度对刘某的儿子们进行教育,一边从社会公德良俗角度顺势开导:“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不管父母的性格咋样,都应该对老人尽赡养义务。将来自己的孩子如果也以性格不合为由来这样对待自己,你们能接受吗?”通过说服教育,最终,刘某的子女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并达成了每人每月向老人支付100元生活费,医疗费用均摊的赡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