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司法局漩涡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张某按照调解协议当场向当事人罗某付清赔偿款22000元。
事故起因源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张某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罗某,在会车过程中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某主责、罗某次责。事故发生后,两人各自因伤到汉阴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后期双方因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等赔偿问题申请村调委会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情绪非常激动,多次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意见。
漩涡司法所得知情况后,为避免纠纷升级,主动介入进行调解。经过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张某因未购买摩托车保险,对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无法接受,而当事人罗某因事故受伤严重,考虑后期治疗恢复时间周期长,期间无法务工维持生计。
面对此种情况,为有效化解矛盾,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调解,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做工作,用法律与情理相结合,耐心引导双方正确对待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双方明确权利与义务,阐述人民调解与诉讼的特点,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合理提出诉求与承担责任比重,经过沟通,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当事人罗某与张某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张某当场履行了协议约定的赔偿费用,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事后当事人张某说道:“谢谢你们,让我们明白了交通法规知识,面对交通事故应承担的责任与赔偿范围,做啥事将心比心,感谢罗哥大人大量。”
罗某对司法所干部说道:“谢谢你,小伙子,要不是你们解开我这心结,我还不知道我有啥子错,做人啦,退一步海阔天空,以后骑车一定得注意呀!”
在此,漩涡司法所也提醒广大车友朋友们,为了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请规范行车,谨慎驾驶,做到“一盔一戴”,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