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一方面根据《婚姻法》、《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私下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说,缓和双方矛盾。最后确定罗苗给张明当场赔付现金7000元,张明表示同意并承诺立即撤诉。
今年以来,两河镇司法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法律援助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采取上门援助、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逐步改变了弱势群体“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状况,减缓了因格局的调整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激化,实现了与弱势群体的“零距离”接触,做到了援助一件,成功一件,援助一件,影响一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