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白河县麻虎镇松树村的村民陈某一瘸一拐的走进麻虎司法所,情绪激动,口中言辞可感内心的愤愤不平。陪同陈某一起来的还有他的弟弟,在他的诉说中,司法干警明白了他们的来意。陈某身体有残疾,智力水平低,无正常语言能力,家庭贫困。
司法所干警一边听着陈某弟弟的叙述,一边认真记录,内心已经开始对整个案情做整体分析,送走陈家兄弟,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通过对当事人调查,对知情人询问,整理证据材料,司法所干警认为纠纷主要存在这三个争议:一、张某应付陈某的劳务报酬;二、陈某的二次治疗费用;三、陈某的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相关经济损失。年关将近,看着陈某一贫如洗,冷冷清清的家,司法所的干警们抱着磨破嘴,跑断腿也要给陈某讨回辛苦钱和治病钱的信念,奔波于麻虎镇和茅坪镇之间。起初,张某态度强硬,以已经为陈某付过一次医药费为由拒付二次费用,并且对应付的劳动报酬绝口不提,司法所干警在据理力争未果的情况下决定打出“亲情牌”,以情理疏导张某。司法干警寻找到两家的共同亲戚、朋友,通过对亲戚朋友讲事实、摆道理,分析案情,共同说服张珍兵。
在司法干警抽丝剖茧的分析下,亲戚朋友的动情劝说下,张某最终意识到了自身过错,愿意及时弥补,双方达成协议:张某支付陈某劳动报酬1万元,赔偿医疗费等相关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
终于,在除夕的前一天,麻虎司法所的干警们将劳务报酬和赔偿金送到了陈某的手中,这起纠纷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在新年的炮竹声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