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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两河司法所:速伸法援手,巧断彩礼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2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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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两河镇高原村二组罗松带领着智障妹妹罗苗来到两河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调查取证得知,罗苗于2009年与饶峰镇大湾村村民张明立下婚约并收取对方彩礼1万元后,又与他人结婚,如今已身怀六甲,却被张明诉至法庭,要求返还彩礼及其他开支共计15600元。而恰巧开庭日期就是罗苗的预产期,为尽快化解纠纷,避免罗苗在妊娠期对簿公堂,该所与饶峰法庭协商,决定采取诉前调解。

工作人员一方面根据《婚姻法》、《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私下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说,缓和双方矛盾。最后确定罗苗给张明当场赔付现金7000元,张明表示同意并承诺立即撤诉。今年以来,两河镇司法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法律援助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采取上门援助、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逐步改变了弱势群体“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状况,减缓了因益格局的调整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实现了与弱势群体的“零距离”接触,做到了援助一件,成功一件,援助一件,影响一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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