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春节期间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2014年1月22日,平利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组织部分司法所管理人员在城关司法所对辖区17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为期一天集中教育。
活动中,由县矫正办组织学习了《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对4名新入矫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就依法管理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城关司法所所长就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及在矫正期内必须遵守的书面思想汇报、集中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制度、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说明,使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应该怎么做、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县矫正办工作人员还就服刑人员的报到登记、分级管理、外出、考核、奖惩、解除和终止矫正等各项监管制度进行详细解读,并重点讲解了违法违纪惩罚的严重性,列举了身边的事例,对社区矫正人员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过此次教育,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制度,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守法观念。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社区矫正。
同时,县司法局要求全县11个司法所以所为单位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明确要求在“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一是对辖区内特殊人群进行一次大走访、大摸底活动。二是组织本辖区矫正对象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明确管理责任人及管理要求。三是组织开展一次公益劳动,为辖区“双创”、孤寡老人或残疾人服务。四是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对家庭有困难的管理对象协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五是对重点管理的矫正对象进行重点走访,做好定位管理相关事宜,防止脱管、漏管,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