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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获评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3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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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省司法厅通报获悉,石泉县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八旬老翁无处养老法律援助助亲和睦》获评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今年是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为了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省厅在连续三年开展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7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2-2013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各地市初评推荐、专家初评、厅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等三个阶段,省厅从各市(区)司法局、省属法律援助工作部、省律师协会推荐的105个案例中,评选出50个全省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

    本次石泉县入选的《八旬老翁无处养老 法律援助助亲和睦》主要表述的是该县饶峰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司法调解,为该镇光明村83岁老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化解刘某和其儿子赡养纠纷的案例。在案件纠纷化解过程中,县法律援助中心和饶峰工作站讲道理,讲法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巧妙的化解了父子之间的嫌隙,最终刘某的儿子摒弃前嫌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下了赡养协议。

    据了解,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今年累计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65件,其中民事案件152件,刑事案件13件,代书2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800人次,办理公证188件,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案件56件已获通过,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为一批农民工、下岗职工、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等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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