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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0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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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德智主持会议,常委会各副主任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县政府副县长邹伟列席会议,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部分群团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部分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主席、律师和司法所长旁听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邹伟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该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指出存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法律援助覆盖面较低、部门配合不够协调和保障能力仍需加强等问题。会议通过审议,提出了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指导、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工作保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等四条审议意见,要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陈德智围绕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强调:一要切实提高认识。要站在建设法治社会、保证司法公正、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二要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要按照应援尽援、服务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援助工作制度,形成适应形势发展和群众需求的法律援助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三要整合资源,拓宽援助渠道,做好部门衔接,形成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大援助”格局。四要加快解决经费、机构、人员等问题,重点抓好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县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议,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领导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措施的落实,有力地促进该县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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