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县司法局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在县局机关实行“廉政灶”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务接待。
2012年11月份,按照县政府行政资源布局规划要求县司法局搬迁到杨柳社区,搬迁期间县局领导班子就公务接待及公务支出等方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最后决定县司法局搬迁到杨柳社区办公后,组建机关食堂、开办“廉政灶”,凡是上级来县局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县局召开各类会议,一律采取在县局单位“廉政灶”上进行公务接待,同时要求在接待中严格遵守“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及开支。
通过近5个月的"廉政灶”的运行,不仅解决了机关干部吃饭问题,而更好地解决了干警办案加班和基层司法所干警来县局办理有关业务期间的生活就餐问题,更重要的是规范了机关公务接待,减轻了单位支出负担,还极大地避免了公务接待中的警车在酒店门前停放的不良现象发生,还为单位节约了开支,也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在人民群众中展示了司法行政机关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更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