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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做好四个结合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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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县委文件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用实际行动将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把八项规定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两会精神相结合。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严格执行八条规定和省、市委的要求,统一思想,落实在行动上,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则止。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十八大和今年的两会精神,把精神传达到所有党员干部,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统一思想,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是把八项规定与帮扶活动相结合。牢树群众观念,简减会议,大兴调研之风,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破解工作中的难题,为群众排难解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该局党组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情,建立了“党支部联村、党员干部联户”活动名册和宁陕县司法局党员干部联户台帐。联户对象以案件当事人、信访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为重点帮扶对象,到联系户家中对接,掌握联户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解决联系镇村和联系户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做到雪中送炭,增强帮扶效果。

三是把八项规定与打造节约型机关相结合。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类费用支出,增强节约意识,强化机关日常节约管理,把勤俭节约落实到实处。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文件字数,努力提高文件质量,逐步实现机关文件电子化。积极使用局域网络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对原来的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标准等进行降低,特别是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活动的管理,确保各项费用支出有大幅度的下降。

四是把八项规定与年度目标考评相结合,将贯彻八项规定和“十个严禁”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并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对各股室、司法所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股室、各所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把作风关、纪律关。继续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一岗双责,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岗位廉政教育和示范警示教育等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把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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