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司法局为加强全县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今年来,县司法局在管理法律服务人员上创新机制,建立健全与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所人员“定期约谈”制度,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在办理案件中可能出现的违反职业道德、不遵守收费标准和不廉洁现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断提高全县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所人员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公正廉洁办案自律意识,有效防止违纪违规及不廉洁行为的发生,达到预防、监督、保护的目的。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已与律师所、公证处、“148”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和法律服务人员“定期约谈”达30次,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