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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司法局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5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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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日常管理,杜绝公车私用行为发生,按照县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要求,宁陕县司法局将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一是严格执行落实县公车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重申公务用车购置工作纪律的通知》(宁车治办[2013]2号)文件各项规定。认真遵守购车纪律。二是建立车辆日常派遣登记制度。对本单位车辆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车辆出勤要有车辆外出派车单,明确出行人数,出车时间,并在单位内部公示车辆外出任务和去往方向。三是推行定点加油和维修制度。公务车辆出勤要本着安全第一原则,根据车辆运行里程定时进行保养和维护,运行出现故障到定点修理点维修,到单位定点的加油站刷卡加油,加油小票交办公室备案。四是遵守交通规则有序停放车辆。单位车辆在外出公务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单位车辆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入库或院落停车位停放,不能乱停乱放。五是在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就地封存。确因工作需要派车的,必须先到县公车办审批备案后使用,未备案使用公车的一经核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局将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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