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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馨琳:用青春守护法治 用行动践行初心

作者:罗偲 发布时间:2023-04-0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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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馨琳,女,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参加工作,2019年考入石泉县司法局,现为法治事务管理股、行政复议股干部。参加工作以来,陈馨琳同志一直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在平凡的岗位上踏实工作,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自己的信仰,用勇于担当书写昂扬的青春。

积极学习,提升个人本领

进入司法局以后,面对专业的法治工作,陈馨琳深知,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治人,必须要有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于是,工作中她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和时不待我的使命感,勤学好问,积极查阅学习部门法律法规和案例,勤于向经验丰富的同事、法学专家请教,用心甄别法律关系和钻研行政复议文书的制作,不断的丰富知识储备,拓宽知识架构,在学习中增长知识、练就本领,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热心服务,热情为民解忧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化解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重要作用,陈馨琳始终践行“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将为民服务记在心头,公平公正办理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面对群众的来电来访,热心接待,耐心倾听,尽心解答,依法告知,力争将群众的不理解、不满意化解在复议渠道,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一次在办理通过“书记民情三本账”转交的复议案件中,陈馨琳同志及时主动电话联系了当事人,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为实现群众少跑路,她电话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接待中,当事人情绪激动,“控诉”着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不满,强烈要求申请行政复议,陈馨琳耐心倾听,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在当事人冷静之后,认真初审了当事人的申请书和其他资料,发现当事人更多的是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和对执法方式的不满意,将复议作为发泄情绪的渠道。考虑到这一现实情况,陈馨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当事人的权利、行政复议的几种法律后果全部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后又主动联系相关执法部门,通过执法部门再次和当事人解释宣传该执法案件所适用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最终,当事人认可行政机关对他的行政处罚,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工作以来,陈馨琳共参与办理了复议案件34件,没有一件判决败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恪尽职守,全力守护法治

进入法治股以后,需要承担全县的法治建设、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村级法律顾问等多项专业性强的工作,同时还承担部分党建、扫黑除恶、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等工作,纷繁复杂。作为一名行政部门的新人,陈馨琳积极学习请教,及时沟通汇报,“厚着脸皮”不懂就问,对工作逐渐上手。工作以来,她参与全县法治督查和行政执法督察20余次,执法案卷评查8次200余本,参与合法性审查10余件,参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近1000本,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为法律顾问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近100余次,到包联学校参与专题法治讲课3次,参与组织全县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近20余次。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为县委、县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抓手和常态化重点工作,她认真分析、吃透指标,将各项指标融入日常工作,常态开展督查,收集工作资料,为不断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陈馨琳说:“作为青年一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充分释放活力与朝气,坚守法治初心,始终以学习的心态对待工作,主动战胜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用奋斗点亮青春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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